十三.企业劳动用工之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双方共同缴纳。

工伤、生育,由用人单位缴纳。

 

二、社会保险涉及的劳动争议

 

1.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受到损失。

2.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因缴费年限、数额等发生争议的,不属于不能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该类争议由社保机构解决。

 

三、劳动者出具不缴纳社保的声明

 

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属于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故双方约定的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或者劳动单方出具不缴纳社保的声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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